提要 Overview

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是国内首创的,全科目、常设性音乐比赛,面向中国及海外 22 岁以下的非专业音乐学习者,包括在中国生活学习的外籍非专业音乐学习者。2016 中国青少年比赛 章程内容见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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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 China Youch Music Competition 中德合作

时间:2016-01-18 16:34 新芭网

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是国内首创的,全科目、常设性音乐比赛,面向中国及海外 22 岁以下的非专业音乐学习者,包括在中国生活学习的外籍非专业音乐学习者。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通过建立统一、完善的比赛管理体制机制,为青少年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赛、表演和展示平台,为提升青少年的音乐素养,以及提升中国中小学素质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建立了与德国音乐理事会和德国青少年音乐比赛组委会的全面合作关系,学习并借鉴其举办德国青少年音乐比赛 (Jugend musiziert) 52年积累下来的先进的比赛理念、科学的赛制模式以及完善的比赛曲目库,以保证比赛具备国际一流水准。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特别强调协作与交流在古典音乐学习中的重要性,因 而大力推广重奏(室内乐)这一音乐表现形式, 相信合作排练和演出将提高青少年音乐学习的兴趣,加深对音乐内涵的理解,在享受音乐交流的 过程中提升自己。

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将是一项家庭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力广的大众文化活动,符合我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取向。为此, 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将围绕比赛活动,设计能够有效满足多样化和多层次音乐消费需求的公共文化活动,为各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主办单位

北京国际音乐比赛管理委员会

合作单位

德国音乐理事会
德国青少年音乐比赛

支持单位

德国驻华大使馆
北京德国文化中心·歌德学院(中国)

总承办单位

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组委会
北京亿成文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分赛区承办单位

北京东方复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优根(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科目设置

独奏科目: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手风琴、打击乐

重奏(室内乐) 科目:重奏项目将开设专业组。

二重奏:钢琴+管乐(曲目是作曲家为两个乐器同等重要而写的作品,如:奏鸣曲)

钢琴重奏:3-5位演奏者

  • A:钢琴+弦乐
  • B:钢琴+管乐
  • C:钢琴+管乐+弦乐

声乐重唱及人声乐团

  • A:2位演唱者无伴奏(每人一个声部)
  • B:2位演唱者+伴奏(每人一个声部)
  • C:3-6位演唱者无伴奏(多声部,如阿卡贝拉)
  • D:3-6位演唱者+伴奏(多声部)
  • E:20人以下(含20人)人声乐团

吉他重奏:2-5位演奏者(每个乐器一个声部)

竖琴重奏:2-6位演奏者(仅限竖琴)(每个乐器一个声部)

特殊重奏 (室内乐) 组合

本赛事所设置的重奏比赛科目以外的任何乐器任意组合,人数不限,但必须是每人一个声部。

注:2016年仅开设省级、国家级比赛。重奏专业组是指国内全日制专业音乐院校的在读学 生。

时间地点

报名开始:2015年12月1日
报名截止:2016年4月1日

各省级分赛区比赛时间:

  • 北京:2016年5月7日—8日;5月14日-15日
    北京赛区颁奖音乐会:2016年5月15日

  • 上海:2016年4月30日—5月1日;5月7日-8日
    上海分赛区颁奖音乐会:2016年5月8日

  • 总决赛:2016年7月25日—28日
    颁奖典礼暨音乐晚会:2016年7月28日

比赛地点:具体比赛地点以2016年3月15日前公布的信息为准。

年龄分组

比赛报名选手将根据年龄分为A-F七个组别。其中,重奏(室内乐)科目根据报名选手的平均年龄分组,并将引入专业选手报名(A2-F组)。因此各重奏(室内乐)科目将分为专业组及非专业组进行比赛。

  • A1组 2008年以后出生,8岁以下(只限于省级比赛)
  • A2组 2006、2007年出生,9岁-10岁(只限于省级比赛)
  • B组 2004、2005年出生,11岁-12岁
  • C组 2002、2003年出生,13岁-14岁
  • D组 2000、2001年出生,15岁-16岁
  • E组 1998、1999年出生,17岁-18岁
  • F组 1994、1995、1996、1997年出生,19岁-22岁

注:以上时间以公历为准。

曲目要求

所有独奏及重奏(室内乐)科目的报名选手,需根据作曲时期的分类,演奏至少两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完整作品或乐章),如参赛选手演奏曲目不符合比赛要求,评委会将依章程取消其参赛资格。

对各年龄组参赛时的演奏曲目要求如下:

年龄组 / 演奏要求 / 演奏时间

A-B 两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完整作品或乐章) 4-7 分钟
C-F 两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完整作品或乐章) 5-10 分钟

重奏(室内乐)专业组

A2-F 两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完整作品或乐章)  8-12分钟

声乐重唱曲目要求: 无需参考作曲时期,自选两首作品即可。

按照作曲时期,曲目分类如下:

  • 文艺复兴及巴洛克早期(1650年之前) 如:库泊兰、穆顿
  • 巴洛克时期(截止至1750年) 如:亨德尔、巴赫
  • 古典时期(1750-1820年) 如:莫扎特、贝多芬、海顿
  • 浪漫时期(1820-1910年)
    如:舒伯特、门德尔松、舒曼、李斯特、鲍罗丁、柴可夫斯基、德沃夏克德彪西、拉威尔

  • 20/21世纪现代主义(1910年后作品)
    如:欣德米特、斯特拉文斯基、巴托克、科达伊、马尔蒂努、肖斯塔科维奇、布里顿、哈恰图良、卡巴列夫斯基、普罗科菲耶夫、里盖蒂、科普兰、普朗克、克热内克、弗朗赛、施尼特凯、席曼诺夫斯基、卢托斯瓦夫斯基、 科恩戈尔德、艾尼姆、勋伯格、凯奇、库尔塔格、贝里奥、布雷兹、克伦姆、里姆、尹伊桑、潘德雷斯基、B.A.齐默尔曼

  • 中国乐曲

有关曲目的说明:

  • 1、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官网上附有详细曲目表,选手可在曲目表中选择曲目,也可根据曲目要求自行选择。
  • 2、参赛者获得晋级资格后,在下一级比赛中,可重复演奏相同曲目。

报名须知

1、报名资格

未接受全日制专业培训的中国籍音乐学习者,以及在中国生活和学习的外籍音乐学习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重奏科目将开设专业组。

全国参赛选手可选择任意赛区报名参加比赛,如选手有在多地报名情况,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且不退还报名费用。


2、报名方式

自2015年12月1日起,所有报名者在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官网上进行报名及缴费。

比赛官方网站:www.china-ymc.cn

报名者编号将显示于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官网。

3、报名截止日期:

2016年4月1日

4、比赛咨询热线

  • 北京省级赛区:
    电话:010-6225 1879
    1391 038 0023
    邮箱:beijing@china-ymc.cn

  • 上海省级赛区
    电话:021- 6448 6216
    邮件:shanghai@china-ymc.cn

  • 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电话:010-6517 0956
    邮箱:hello@china-ymc.cn

报名费

省级比赛报名费:独奏 RMB 600/人 ;重奏RMB 350/人

总决赛报名费:独奏RMB 600/人;重奏RMB 350/人

注:伴奏者无需交报名费。

评委

1、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将建立全国评委库,各级比赛评委由专业人士担任,德国音乐理事会及德国青少年音乐比赛将派遣其评委作为特别小组,参与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总决赛的评判工作。



2、评委会成员将由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组委会随机分配到各级分赛区,比赛组委会将有权任命、更换及罢免各级比赛评委。


3、比赛的每一项独奏/重奏(室内乐)科目都配备不少于三位评委。



4、评委给出的评分为评判的最终结果,章程中未提到的事宜,都由评委会成员协商决定。

5、所有评委必须遵守评委规则,需充分考虑比赛章程并服从组委会的安排管理,如有意见和建议,由组长提交比赛组委会。


奖项

赛事分三个级别的比赛,即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比赛。分数达到23-25分的一等奖获得者可晋级至国家级比赛。评委将根据参赛选手对音乐的演绎、技法及礼仪着装是否得体来评选奖项。

省级及全国级获奖证书由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组委会、德国音乐理事会、德国青少年音乐比赛署名颁发。

国际演出奖励

比赛评委将在全国总决赛的一等奖获奖者中选出8—12名优秀选手,由组委会全额资助,在2016/2017年度,参加以德国为主的欧洲大师班、夏季学院(夏令营)或演出等活动。


注:以上活动所产生的所有国际旅费及住宿费用,全部由组委会承担

其他奖项

  • 最佳舞台表现奖
  • 最佳伴奏奖(获奖者必须为22岁以下的青少年古典音乐学习者)
  • 最佳室内乐奖(在各种组合的室内乐获奖者中选出)
  • 最佳新作品奖(曲目是比赛前未公开演出的作品,也可是演奏者自己创作的曲目)
  • 最佳教师奖
  • 最佳室内乐指导奖

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或进行其它不正当活动,违者将由赛事组委会取消参赛资格并取消获奖名次。

2、独奏参赛者只能参加一个独奏科目。

3、独奏科目选手选择有伴奏的曲目则需自带伴奏(伴奏乐器可为钢琴、手风琴或吉他,不包括电子乐器),以呈现音乐的完整性,无伴奏作品除外。

4、获奖者如受到赛事官方邀请,有义务参加各阶段的所有活动。

5、除钢琴科目外,其他科目选手须自行准备乐器,且选手无权对组委会提供的乐器提出要求。

6、为了比赛的公开性,参赛者同意将其比赛成绩,姓名、年龄、报名科目在比赛官网上进行公布,比赛全程向公众开放。

附则

1、参赛选手应同意无偿专有许可本届比赛总承办方,由总承办方将其本人在各轮比赛、颁奖音乐会、赛后系列音乐会上的演出,以及在承办方所组织各项活动中的影像及照片,无偿授权本次比赛的主办方、组织承办单位、赞助方、合作方;负责赛事宣传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摄影机构;以及录音录像制作人和出版发行人专有进行宣传、摄影、录音录像、广播播映、信息网络传播、以及赛事相关音像专辑与图册的制作、展览和全球出版发行;因此而产生的音像制品等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归总承办方所有,不再向参赛选手另付报酬。

2、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组委会郑重建议参赛选手自行购买相应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保险,组委会对参赛选手任何的财产遗失及人身损害;对他人造成任何人身、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陪同人员自身或给他人所造成的,任何人身、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害均不承担责任。

3、如发生本章程中没有规定的问题,最终解决将以全国比赛组委会意见为准。

4、遵守比赛章程是每位参与者的责任,凡申请报名者即视为同意本章程中所有内容并承诺遵行,否则视为放弃比赛,比赛期间如发现参赛选手违反本章程相关规定的,将被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获奖证书将被收回,所有费用由该违规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5、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比赛无法进行,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参赛选手接受比赛评委的评判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

7、承诺无偿许可赛事主办方,将参赛人在包括分赛区比赛、总决赛、颁奖音乐会、及赛后系列音乐会上的演奏表演及肖像,用于拍照、录音、录像、电视电台播映、网络传播、以及比赛相关图片、印刷品、出版物、音频、视频、音像制品的制作、出版和全球发行。由主办方制作的,所有与参赛人参加比赛相关的图片、印刷品、出版物、音频、视频、音像制品等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归赛事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及承办方均不就此向参赛人/监护人支付报酬。

8、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组委会对本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 北京省级赛区:
    北京东方复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北大街32号B座609A
    电话:010-6225 1879
    1391 038 0023
    邮箱:beijing@china-ymc.cn
  • 上海省级赛区:
    优根(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1331号32室
    邮编:200031
    电话:021- 6448 6216
    邮件:shanghai@china-ymc.cn

  • 中国青少年音乐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5号金成建国五号2228室
    邮编:100005
    电话:010-6517 0956
    邮箱:hello@china-y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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