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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舞台终得法律法规的“尚方宝剑”,要向多年难治的假唱顽疾动刀了。国家文化部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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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唱 Lip sync

2009-09-14 21:58 解放日报 伍斌

本报讯(记者伍斌)沪上舞台终得法律法规的“尚方宝剑”,要向多年难治的假唱顽疾动刀了。国家文化部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从10 月1日起开始施行。记者从沪上两大剧院群了解到,上海大剧院率先明确了今后在有关节目演出合同中明文规定“禁止假唱”;东方艺术中心除了添加“禁假”合同 条例外,还组织专门力量,对演出方进行提醒和现场监督。今后,沪上商业演出舞台令人生疑的“对口型”“假演奏”等现象,可以被禁绝。

“打擦边球”考验艺术原则

假唱是中国文艺舞台上一个存在已久的“恶性肿瘤”。上海大剧院艺术总监钱世锦说:“现场演出的价值就在于现场感和真实感。但是假唱所呈现的虚假高水 平,背离了舞台艺术的本来意义,也破坏了观众对于演员之间的信任。”尽管沪上剧院一贯要求不得假唱,但是,在极个别租场节目的商业演出中,主办方试图打擦 边球的行为,也让人深感坚持真唱这一艺术原则在现实商业利益面前所面临的严峻考验。

钱世锦说,大剧院历年迎来的三大男高音歌王、芮妮·弗莱明、何塞·库拉等世界顶级声乐歌手都以其货真价实的嗓音征服了观众,但也免不了有过这样的回 忆:6年前,有一位活跃在北京的某著名男高音来沪举办音乐会,就提出要放录音对口型,其原因是“嗓子状态不好”。虽然大剧院只是这场音乐会的场租方,但还是强烈反对歌唱家这样做。最终演出放弃了假唱,现场效果的确也不太理想,这位男高音带着遗憾离去,然而,他之后再度来演出时,再也不敢提出这样的要求。在 文化部明令出台前,类似想打“擦边球”的举动仅靠个别剧院的“防”和“堵”,还是难以彻底禁绝。

“软肋”已除还需加强监管

在以往的实际表演中,如何界定假唱、如何取证以及如何明确相关方面的责任义务,都没有可以依据的法律条文。上海东艺和大剧院通常都会在合同签订和彩 排监督两个关键关节,对相关制作人员和演员做出口头提醒和要求。但是具体操作者也感到,由于缺乏法律条文的支持,这些提醒只能基于剧院单方面坚持艺术理 想,实行起来有时候阻力重重。

如今,法律条文的“软肋”已经去除,演出合同的明确性和监管的力度就需要跟进。东艺总经理林宏鸣表示,上海东艺已开始梳理所有演出环节,包括对合同 条文重新修订,派专人对演出商和演出者进行事先提醒,彩排演出时有专人监督,一有可疑情况或观众现场举报有权进入音控室采取干预措施等,不管是外来的海豚 音王子,还是国内耄耋之年的老艺术家上台,都会严格禁绝假唱。上海大剧院管理方表示,如果演出举办方坚持假唱,剧院将有权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 则》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赋予的强制行为,无疑将会使得舞台表演艺术更加纯净。我们也真诚欢迎观众在现场监督,禁绝对于舞台艺术的亵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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