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Overview

第二届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通知,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声乐艺术事业的发展和交流,更快地提高全国高等院校声乐教学水平

2010-03-30 12:54 新芭网

中国声乐“孔雀奖”

 第二届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声乐艺术事业的发展和交流,更快地提高全国高等院校声乐教学水平,为使在声乐理论上更系统化、学术上更多元化、风格上更多样化、技术上更科学化,更快、更好、更多地发现、培养一批优秀的声乐人才。

一、组织机构
组委会:由主办、联合举办、承办单位领导组成。
主办单位:中国声乐家协会、四川音乐学院、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中国声乐孔雀奖组委会。
联合举办(拟):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音乐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全国300多所高等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承办单位:四川音乐学院文化艺术处、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一系、四川音乐学院声乐二系、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四川音乐学院通俗音乐学院。

二、参赛范围和分(类)组别
1、全国高等院校(含师范院校、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艺术院校、职业院校、民办高校)在籍的研究生、专科、本科生和38岁以下在职青年教师。
    2、已获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的2010级研究生和2010届应届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3、比赛分 “普通院校类”和“艺术院校类”,设教师、研究生、大学生组、二个大类别进行,教师和研究生组分别设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大学生组分别设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唱法、民间唱法。

三、院校报送及个人报名:
1、院校报送时间2010年3月—2010年6月20日截止,各院校报送参加半决赛选手的名额由各院校决定,但需在6月20日前将选手名单、联系方式、选手近期高清晰艺术照或半身照两张、另交大二寸彩色近照4张、艺术简历及相关资料快递至大赛组委会(注:单位未组织选拔的院校的老师和学生,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参加预选赛)。
2、个人选手报名(指:未组织选拔院校的教师和学生)需从大赛官
方网www.shengyuejia.com下载报名表并填写,须将录制好的两首歌曲音像制品(如:录音CD或DVD)光盘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在职教师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高清晰艺术照或半身照两张、另交大二寸彩色近照4张(适合印刷用)。于2010年6月26日前,以快递(邮戳日期为准)寄至大赛组委会报名。

四、比赛时间、地点(拟):
    分预选赛、中国声乐家协会第二届一次理事会、半决赛、总决赛、颁奖音乐会五个阶段进行。
1、预选赛:2010年4月10日—6月28日,由各院校(系)自行组织选拔报送。未组织选拔报送的院校(系)的选手可自行向大赛组委会报名。各院校(系)校进入半决赛的名额由院校决定。
2、中国声乐家协会第二届一次理事会:2010年7月12日-13日 四川音乐学院。
3、半决赛:2010年7月13日—7月15日 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厅。
4、总决赛: 2010年7月15日—7月17日 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厅。
5、颁奖音乐会:2010年7月18日 四川音乐学院大音乐厅。

五、演唱作品要求
1、中、外歌剧中的独唱曲、重唱曲、咏叹调,中外艺术歌曲,中外
民歌、地方戏曲选段、新创作的歌曲(含流行)、民歌、民族风格声乐作品或根据民歌改编的民族声乐作品、流行作品。
2、美声唱法
(一)预选赛曲目(曲目共两首,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两首曲目中至少一首艺术歌曲(中外皆可)。
(二)半决赛(曲目共两首,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从中国歌曲,外国艺术歌曲,中外歌剧选曲中任选两首作品。
(三)总决赛(共两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1、从中外艺术歌曲或中外歌剧选段中任选一首。
         2、一首2003年以后创作的中国作品。
3、民族唱法
(一)预选赛(曲目共两首,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1、一首中国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
2、一首中国艺术歌曲或中国歌剧唱段。
(二)半决赛(曲目共两首,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1、从中国民族风格歌曲中任选一首。
         2、一首2003年以后创作的中国作品。
(三)总决赛(共两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1、一首中国艺术歌曲(男声)或中国歌剧选段(女声)。
2、一首2003年以后创作的中国作品。
4、预选赛、半决赛、总决赛选手需根据不同曲目要求,须用原文、原调演唱。
5、半决赛、总决赛演唱曲目不得重复,半决赛、总决赛曲目在比赛期间不得更改,一律使用钢琴伴奏(流行和民间采用CD伴奏形式)。
     6、流行、民间唱法预选赛、半决赛、总决赛演唱两首作品,作品风格不限。

六、奖项设置
1、演唱奖 (普通院校类、艺术院校类)
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分别颁发奖金或奖品、奖杯、获奖证书。
       其余参加总决赛选手均获得优秀歌手奖、颁发获奖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奖
       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声乐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颁发证书。
    3、优秀艺术指导奖
       大赛将评选出优秀艺术指导(钢琴伴奏),将获得优秀艺术指导奖, 颁发证书。
    4、优秀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工作积极参与、认真负责、操作规范的院校,将颁发优
秀组织奖奖牌。
       本届大赛各个奖项可空缺,可并列。

七、经费
1、主要经费由大赛组委会向社会筹集。
2、参赛选手需交纳适量会务组织、参赛评审费。    
3、整个大赛期间,选手的食、宿费用一律自理。需要在参赛地住宿的选手,应事先和组委会会务组取得联系,组委会会务组可协助联络宾馆酒店。

八、专家评审委员会
1、大赛设立评委库。评委成员由国内著名声乐教育家、歌唱家、作曲家、音乐评论家等组成。
2、预选赛评委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委派。
3、半决赛、总决赛评委由大赛组委会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4、预选赛评委5-7人;半决赛评委7-9人;总决赛评委9-11人。
5、评审委员会对赛事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大赛不可改变的最终决定。

九、评分内容与依据
1、音质音色
2、风格韵味
3、作品表现
4、技术程度
5、形象台风
6、艺术潜质

十、媒体合作宣传
1.与多家媒体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平面媒体方便快捷、电视媒体受众面宽、影响力大的特点加强宣传力度。
2、大赛组委会全权负责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录像、电视转播、网络传播、获奖选手音乐会以及其他相关活动,所有因比赛而产生的音像制品等衍生产品的版权属于组委会所有,不向选手另付报酬。
3.组委会对本届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组委会联络方式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3号2栋5号102之一  邮编:510095
    中国声乐孔雀奖组委会 收
    电话:020-83488559
    传真:020-61166659
    邮箱:kongquejiang@163.com
    网址:www.shengyuejia.com
    联系人:伍台倩
 
中国声乐家协会
四川音乐学院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
中国声乐孔雀奖组委会
2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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