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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电视剧《走西口》,自然少不了谈到剧中那些动人的音乐,而剧中一首首乐曲都与今年已79岁的王华老人有着不解之缘——作为山西民歌《走西口》的著作权人,他在多年前首次将山西民歌《走西口》整理、记录成文。

2009-02-25 22:37 山西商报

走西口 

王华老人

民歌《走西口》版权在山西

刚刚落幕的央视开年大剧《走西口》,再次在神州大地上吹起一股“晋商热潮”。作为晋商文化的符号之一,“走西口”可以说又是山西的一张“名片”。而这张名片的背后,不仅牵动着山西这个拥有丰厚历史文化财富大省建设文化强省的雄心壮志,也孕育着无限商机。

谈及电视剧《走西口》,自然少不了谈到剧中那些动人的音乐,而剧中一首首乐曲都与今年已79岁的王华老人有着不解之缘——作为山西民歌《走西口》的著作权人,他在多年前首次将山西民歌《走西口》整理、记录成文。  

在他看来,保护好“走西口”的文化品牌是一件在他有生之年必须做好、并且意义非常重大的事情——然而,老人也是孤独的,山西省版权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省确立的有关“晋商文化”的知识产权寥寥无几,这严重制约了“晋商文化”的价值挖掘与保护工作的前行。

2009年初春,太原西山地区西华苑一居民楼内,两眼已酸涩难当的王华老人,仍紧盯着电视机,反复播放着电视剧《走西口》DVD的一些片断,反复听着剧中一曲曲熟悉的乐曲。

“余秋雨《抱愧山西》一文中写到,是《走西口》民歌使他形成对山西的最初认识,进而延伸到对晋商辉煌历史的崇敬。在我看来,《走西口》毫无疑问属于山西,它是山西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

春节前夕,王华老人捧着一堆详实的材料来到本报编辑部,他忧虑地说:“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播出电视剧《走西口》时,我一集不落地看。这是我们山西自己的作品,更是晋商的一个缩影,看了之后让所有山西人为之自豪。‘走西口’不仅是山西老祖宗留给后代的精神财富,而且潜藏着巨大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但今天我们对它的挖掘和保护还远远不够……”

“相信通过《山西商报》的报道,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山西民歌《走西口》、了解晋商,促使我们更好地把晋商精神发扬光大,同时也能进一步唤起山西人保护 ‘西口文化’乃至‘晋商文化’的意识,进而把‘晋商品牌’做大做强,拓展其浑厚的文化内涵和巨大的商业价值。”王华老人说。#p#副标题#e#      “我最先记录了《走西口》”

时间回溯到1942年,正是烽火硝烟的抗日战争年代。

那也是一个初春,在一个被落日余辉笼罩的吕梁山乡农村,王华正和一群晋西进山中学补习班的同学齐聚在村南的场院,由第二战区、共产党领导的抗敌演出剧团第二宣传队组织的一场文艺晚会正在举行。

“哥哥你走西口,小(哩)妹妹实在难留……”一个头上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姑娘,用她那纯真的童声演唱的一首山西民歌,深深地打动了每个人。大家寂静无声,沉浸在缠绵、悱恻、悲婉、凄切的歌声中。

“这首动人心魄的歌就是《走西口》,那时尚不广为人知。当时,小姑娘纯真的吐字、含泪的表情和歌曲所表达的感情,一起深深地印入我的脑际,烙印在心灵深处。”67年后,王华老人回忆起那一幕,仍激动不已。

当时,王华是共产党员史凯、吴玉华等创办的音乐训练班里的“神童”,他不仅掌握了乐理知识,还学会了刚传入国内的简谱。王华随后去了那位小姑娘家,见到了此歌的传授者——小姑娘的母亲,并用简谱记录下了 《走西口》的词曲。

1950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当时山西省文教厅下属的音乐研究会,编印了《山西民歌》一书作为党的生日献礼。该歌集收录了王华以“华夫”笔名整理、改编的简谱版《走西口》和《割韭菜》两首山西民歌。

“当时我共整理出6段,刊载于《山西民歌》中的《走西口》包括了其中的3段,这些是我多年来在对山西河曲、保德等地流传的《走西口》不同版本、唱法整理、改编后成文刊发的。”王华讲,原山西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我省著名音乐家夏洪飞曾说过:“《山西民歌》是新中国最早的歌集,对山西民歌的搜集是最早的,对中国音乐是一个贡献。”

《走西口》有了著作权

《走西口》的歌词、曲谱第一次被文字记录后,便开始广泛流传,从此久唱不衰。近年来,经过“华夏文明看山西”和晋商文化的宣传,京剧、话剧、舞蹈等多种艺术形式的展演,特别是2004年瑞典爱乐乐团在国外的宣传,《走西口》跨越时空、享誉世界。

几十年来,看着《走西口》的影响越来越广泛,王华从内心里喜悦着。可至上世纪末,王华了解到“走西口”文化被陕西、内蒙古、宁夏等地觊觎,山西民歌《走西口》被音乐人罗捷书在公开发表的刊物上称为“原创作品”,这时年近古稀的王华坐不住了——他决定为山西民歌 《走西口》的身世“正名”。

本世纪初,正是国人“著作权、版权”意识渐强之时,参过军、任过教、下过海,时任山西音协理事、太原市音协常务理事的王华,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确立《走西口》的著作权。

这个过程是曲折、艰辛的——作为确立《走西口》著作权的重要证据,王华手中的那本《山西民歌》,早因多年的变动遗失了。历经周折,王华终于从当年国民师范的同窗、曾在浦县文化馆工作的一位老同学手中,得到了原版的《山西民歌》,从而掌握了第一手的实物证据。而当年曾经历此事,其时已是省内文艺界名家的同学、老师们,也给予了帮助,纷纷提供证明材料。他们中有:原省音协主席曹克,原《山西日报》副刊主编、太原市文联副主席汪洋,原省音乐研究所所长、音乐家音波,原省歌舞剧院院长杨路,《山西民歌》主编庞友益,原省话剧院院长张新民等。

经山西省版权局严格审查,2003年12月23日,山西省版权协会依法向王华颁发了由山西省版权局制的 《作品登记证》,确定了音乐作品《走西口》、《割韭菜》作者为华夫,著作权人为王华,作品完成日期为1942年5月。

“走西口”文化亟待保护

山西民歌《走西口》确立著作权后不久,2004年6月,晋商题材京剧音乐电视剧《哥哥你走西口》播出,王华认为剧中音乐源于他记录的山西民歌《走西口》,而制片方未经他允许改编、使用此歌曲的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太原市新闻出版局迅速核定了事实,并与制片方取得了联系,事情进展非常顺利,王华于2005年年初得到了第一笔版权费。

当年,王华拿到的版权费并不高,他把这些钱捐献给了公益事业。“打这场官司,我不是针对山西,因为这部电视剧并非商业片,而是在弘扬山西文化、宣传山西。”

“对于我这样一个生活安康的老人来说,打这场官司,一不为名,二不为利。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希望在有生之年看到自己做过的事被认可;二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以‘走西口’为代表的晋商文化蕴含的价值无限。”

那场官司之后,王华拥有山西民歌《走西口》的著作权成了不争的事实。山西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吉平2月16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说,王华的这张著作权证不仅仅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山西民歌《走西口》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更为“走西口”文化打上了深刻的“山西烙印”。

“我国各级版权部门颁发的《著作权证》,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吉处长说,陕西、内蒙古、宁夏等省份宣称的拥有“走西口”文化所有权的说法,在王华的山西民歌《走西口》著作权证前不攻自破。

吉处长说:“山西民歌《走西口》拥有著作权,对晋商文化的挖掘与保护、晋商品牌的树立意义重大,山西目前像王华这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人还很少,而晋商文化乃至山西文化相关衍生的知识产权登记,目前可以说寥寥无几。相关知识产权拥有人或传承人和相关部门应该从长远考虑去重视这些事,真正把属于山西的‘晋商文化’、‘西口文化’形成品牌,并且加以保护。”图/文 张星 张志峰

■ 采访手记

从“平遥国际摄影大展”打出第一张“晋商”牌,到“华夏文明看山西”,再到电视连续剧《乔家大院》;从话剧《立秋》,到舞剧《一把酸枣》;从晋剧《汇通天下》,到京剧《走西口》,再到而今热播的电视连续剧《走西口》,期间,晋商文化艺术周举办,“新晋商联盟”成立,全省掀起了新一轮的 “晋商文化”热潮。这些都是山西经济结构转型的一种表现,也让我们看到了山西要大力“挖掘晋商文化”的决心。

百余年来,山西祖辈们用辛劳、智慧、诚信书写了“西口文化”。而今,我们应该把它真正地打造成一张山西的“名片”,更应该把它打造成山西的产业,形成“晋商”品牌、“走西口”品牌,并让它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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