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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每届都设有少儿音乐舞蹈精品专场,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组委会邀请上海及国内外优秀少儿艺术团队在每年五月的上海举行少儿音乐舞蹈精品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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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 Shanghai Spring International Music Festival 创办于1960年

2010-03-23 00:15 新芭音乐网

一、活动宗旨

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创办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每年举办一次。它是国内外优秀音乐节目进行多元文化汇融和高水准的艺术交流与展演的舞台,是上海市最重要的文化节日之一。音乐节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上海音乐家协会、上海音乐学院承办。 “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每届都设有少儿音乐舞蹈精品专场,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组委会邀请上海及国内外优秀少儿艺术团队在每年五月的上海举行少儿音乐舞蹈精品交流活动。旨在活跃国际少儿音乐文化交流,繁荣少儿音乐艺术创作,展示少儿音乐艺术才华,挖掘、培育音乐人才,提升少儿音乐艺术素养。

二、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上海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上海音乐家协会儿童音乐专业委员会    上海迈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组委会成员

名誉主任:陆在易

主    任: 余  震

执行主任:李丹芬   张成明

副 主 任:郭强辉   侯小声   金月苓   王思新  曹建辉   顾晓萌  

委    员:陈白桦   费维耀   唐进发   叶  超  黄丽峰   朱茹洁   侯  橹   吴新生   陈沪铭   宋靖宇

叶  强   朱  萍   张  健   钱文华  叶治东   洪嘉乐   王汝源   曹元德   顾丽丽   郭琪琪  

董为炼   郑晓璐(名单排列不分先后顺序)

活动办公室:林小洪   叶  强   王  屹   丁鸿华   徐燕萍   孔福全   姜佶峰  杨素敏   陆  金      

陈燕红     张馨元   翟正林   任  洋   武  强   单龙根   陆  阳  周  婷   黄卫东

三、活动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3月05日~2010年4月5日(每周一至周日上午9:30~下午18:00)

报名截止:2010年4月6日(周一)(请将参评报名单回执、节目相关资料及初评影像资料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凭此单页可到星摄影(预约电话:021-64030521)免费拍摄艺术照一套8张,可用于网络人气票选活动。

联系人:徐燕萍

联系电话:400 880 1150

传  真:64030521

报名地点: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少儿音乐舞蹈精品展演活动办公室(上海市中山南二路295号-1,2楼)

邮编:200032

注:本次活动具体详情请至报名点索取“2010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少儿音乐舞蹈精品专场” 活动指南,也可点击以下网址查看http://www.maxto.com.cn

四、活动时间

1、节目初评:2010年4月10日(周六)——5月2日(周四)

每个节目收取初评费:人民币200元整。

初评形式

1)  影像评审

A.所寄影像资料需DVD或VCD格式

B.所寄影像资料一律不予退还,原始资料请自行保存好。

C.所有资料请寄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少儿音乐舞蹈精品展演活动办公室(上海市中山南二路295号-1,2楼)

D.如无影像资料的参评节目活动办公室可帮助联系接洽指定摄像机构上门拍摄,需提前向活动办公室预约。

2)现场评审  (演出服装、道具、器乐(钢琴除外)自备)

A. 第一场: 4月24日(周六)全天  展评地点:三林世博文化活动中心二楼音乐厅(拟定)

B.第二场: 4月25日(周日)全天  展评地点:三林世博文化活动中心二楼音乐厅(拟定)

C. 第三场: 5月2日(周日) 全天(国际学校、外省市的节目展演,分上、下午两场进行)

展评地点:三林世博文化活动中心二楼音乐厅(拟定)

2、发送入选通知:5月3日(周一)——5月13日(周四)

3、精品节目展演暨颁奖:经初评入选参加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少儿音乐舞蹈精品展演专场的进入复评的参展节目,收取参展复评费:节目演员人数44人以内,每个节目需交参展复评费人民币1000元整,演员45人以上—80人以内的集体节目,每个节目需交参展复评费人民币2000元整。

展演时间、地点:2010年5月15日(周六)下午14:00时           上海戏剧学院大剧场(拟定)

4、世博之旅:(活动自愿选择参加,费用自理)

A、5月16日世博之旅(上海世博馆一日游)

B、7月份暑期音乐夏令营

五、参评形式

1、声乐:独唱、重唱、合唱、组合表演唱等

2、器乐:独奏、重奏、合奏等

3、舞蹈:独舞、双人舞、群舞、歌舞等

六、参评要求

1、节目时间:声乐节目不超过6分钟;器乐节目不超过8分钟;舞蹈节目不超过5分钟;

2、所有以影视实况录制资料参评节目,必须在2010年4月5日以前将参评节目录制成DVD或VCD格式光盘,连同参评报名单回执以及节目介绍、剧照、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寄至2010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少儿音乐舞蹈精品专场展演活动办公室(上海市中山南二路295号-1,2楼)。

七、参评原则

1、参评节目以自愿报名、集体参评为原则,参评节目对象是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青少年儿童。

2、参评节目经组委会审核后将在4月18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正式发出邀请参加少儿音乐舞蹈精品的展演复评通知,并告知节目展演的具体日期、地点。

4、入选少儿音乐舞蹈精品专场展演参评节目的团队均赠送观摩票3张,各团队其余所需的观摩票请自行购买。

5、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发动,欢迎国内外的青少年音乐爱好者团队积极报名参与。届时组委会将聘请国内外音乐界的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活动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不同项目的参评团队进行评奖。

八、奖项设置

在声乐、器乐、舞蹈三大类中分别评出表演特等、一、二、三等奖、参演奖若干及优秀指导教师奖和指导教师奖;对于优秀创作节目将分别评出优秀创作奖和创作奖;对于积极组织此次活动的单位将给予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的称号。

九、活动宣传

为确保本次活动成效,组委会将邀请中央和上海市有关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 2010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少儿音乐舞蹈精品展演活动组委会所有。)

2010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

少儿音乐舞蹈精品展演活动组委会

二0一0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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